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中统一绿色产品标识的原则,国家认监委确定了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式样,现予发布。
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分为基本标识和变形标识,具体标识式样如下:
一、基本标识,应用于列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并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
二、变形标识,应用于获得部分绿色属性(如:节能、低碳、节水、环保等)产品认证的产品。
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具体使用要求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实际需要在实施方案或认证规则中明确。
国家认监委
2018年3月26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文件。将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绿色产品评价范围逐步覆盖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及类别,绿色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绿色产品供给与需求失衡现状有效扭转,消费者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文章摘自 微信公众号《质量与认证》 |